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
麵粉再爆「不純」混摻有黃豆粉,衛福部食藥署真揪出兩家違規業者,食藥署今(10)天公布最新檢驗報告,針對媒體爆料的登豐及日正兩業者的中筋、高筋麵粉皆驗出低於1%的微量黃豆粉,外包裝上卻沒有標示,已要求業者即日下架,改正後才能再販售,且若業者是故意添加卻不標示,最高可開罰400萬。

食藥署食品組專門委員許朝凱表示,食藥署檢驗結果發現,登豐的「登豐高筋麵粉」及日正的「南北坊中筋麵粉」中皆混有微量黃豆粉,比例都在1%以下,已經涉及標示不實。

許朝凱說,中筋、高筋麵粉主要用於製造包子、饅頭,根據了解,摻黃豆粉可能是為了增加筋性、Q度及賣相較白,但只要有添加就該清楚標示,以這次同樣檢驗登豐上游的豐盟產品來說,包裝上就依法標示有黃豆粉一項。

食藥署強調,由於製程交叉污染可能性小,將進一步調查業者是否知情,以決定開罰輕重,若業者只是單純應標未標,依法可開罰3至300萬;若業者知情而標示不實則可開罰4至400萬。

許朝凱指出,麵粉原本就是食藥署稽查重點的民生大宗物資,今年度也曾大規模稽查麵粉廠,但今年重點擺在食安、衛生規範,如今發現有業者標示不實,明年度將針對標示加強稽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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