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苑裡一名陳姓女子在海邊成立流浪狗之家,上週發現2名男子正在捕捉被陷阱套住的流浪狗,陳小姐看到2名男子的惡行,當場制止他們虐待動物的行為,其中1名男子竟說「是要捉回去給朋友飼養」,由於流浪犬之家前後紛傳毛小孩失蹤,陳女蒐證後報警,警方根據報案人提供的捕狗相片、車號,查出設籍通霄鎮的2名邱姓叔姪涉嫌,並通報縣府動物防疫所12日上午到場,邱男承認設陷阱捕狗虐待動物,將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及第三十條規定裁處15,000元以上75,000元以下罰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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